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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法采挖的大树古树用于城乡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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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系统)强化监督管理,杜绝大树古树违法采挖、运输和经营,禁止使用违法采挖的大树进行城乡绿化.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树木移植的弊端,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科学推进城乡绿化.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3] 186号)精神,杜绝大树古树违法采挖、运输和经营行为.除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且不属于古树名木的以外,凡采挖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都要由树木所有权人或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实施.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追究,采取现场督办、新闻曝光、行政问责等措施,确保对违法采挖、运输、经营树木的行为处理到位,行政责任追究到位.

2014-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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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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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8/S

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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