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森工的跨越之路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最新精神,结合国有森工企业实际,吉林省珲春林业局认为规范国有森工企业的改革,促进国有森工企业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抓好”林业厅(林管局)”与”林业集团”,”林业局”与”林业有限公司”,政企分开,严格职能区分,各司其职.其次要对政企分开后的林业有限公司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先进的现代林业企业制度.
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政企分开、企业可持续发展、中共中央、职能区分、权责明确、企业制度、企业实际、林业发展、管理科学、产权清晰、新精神、吉林省、国务院、集团、珲春、规范、改革、措施
F32(中国农业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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