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监狱法的新发展——《刑事收容设施及被收容者处遇法》评介
日本于2006年6月8日颁布了<刑事收容设施及被收容者处遇法>,施行近100年的<监狱法>全面退出了历史舞台.其出台经历了一个极为漫长和艰难的历史历程.该法内容相当完善,实现了刑事设施、留置设施、海上保安留置设施在管理运营上的统一,实现了服刑者、未决拘禁者、死刑确定者、被留置者在收容处遇上的平衡.立法用语中性、收容处遇人道、法律规则精密、救济机制完善为该法鲜明特色.无论是从法律文本分析还是对施行实践考察,该法都是极为成功.在转变理念、立法技术、法律落实等方面它对我国立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日本、监狱法、刑事收容设施、被收容者、处遇
D926.7(中国法律)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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