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对罪犯的志愿帮教
志愿帮教在改造罪犯中具有重要意义,并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和实践基础.针对志愿帮教活动”对象特定性、罪犯心态复杂性、目的特殊性、活动受制约性”的基本特点,必须建立一支志愿帮教队伍,确立集体性帮教和个别性帮教两种基本形式,重点实施法律援助、狱内”三项教育”及其他帮助等帮教内容,并注意解决好四个问题,规范志愿帮教活动,才能充分发挥其在监狱教育改造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
监狱社会化、志愿帮教
D926.7(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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