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参与知识产权财产权质押融资的路径
我国公证制度作为民商法律的施行者,根本宗旨是维护"法秩序的安定",即公证制度作为肩负"预防纠纷、维护权益"的重要非讼法律制度,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提供最优表达方式,为全新交易活动确认稳定的市场规则,降低社会运营的成本,为各方利益的实现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增信.所以,公证积极参与知产财产权质押融资活动,维护知产财产权质押融资各方的合法权益,是公证制度的应有之义.本文试对公证在估值、风控、流转三个阶段的作用做粗浅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为探索知产财产权质押融资法律保护模式提供可借鉴的路径.
知识产权财产权、质押融资、产权质押
D923.4;F832.4;F276.3
2021-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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