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职能在公证执业中的应用
公证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我们认为沟通职能是公证的基石,对风险防范、制止假证错证的发生能起到很好的作用.所以,重视并用好沟通工具是我们公证人员的当务之急,特别是要体现在公证的日常活动中.沟通的主要形式是会晤,沟通的服务对象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笔者结合所在公证处的经验教训,从沟通的特点、原则、技巧、会晤的结构和会晤的安排等五个方面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2017-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8-70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2017-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8-7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