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财产在继承公证实务中的认定
当下中国,商事财产的继承已经成为公证机构的现实课题,并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成为公证人的案头工作.即便是主张“民商合一”的观点,也承认商事财产与民事财产在权利属性、权利表征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别,而商事主体结构形式的多样性又导致商事财产在种类和形态上复杂多样,因此,处置商事财产的继承,固然要遵循《继承法》及一般民事财产继承的一般规则,但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的继承标的物适用其特别法及商事财产传承特有的规则.
继承公证
D922.3
2014-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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