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13.07.007
公证是服务“三农”的有效法治形式——河北省司法厅公证服务“三农”调研报告
[调研背景]
党的十八大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连续十年聚焦"三农",为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公证工作服务"三农"带来了新机遇、新课题.多年来,河北省公证积极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化解了诸多矛盾纠纷,保证了中央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然而,目前县域处的业务仍主要集中在城区,面向农村拓展、延伸不够.为找准新形势下公证工作尤其是县域公证服务"三农"的结合点和突破点,2013年4月,河北省司法厅组成3个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到石家庄、保定、唐山、邢台等6个市21个县(市)区,就公证如何实现为"三农"服务的新突破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
调研报告、河北省、有效法治、法治形式、司法厅
F121.23;D91;G258.5
2013-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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