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10.06.007
充分运用公证手段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 一、公证在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一些公证员对公证在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自我认同度不高.现实中,不少公证员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仍把自身的职能定位在办理案件上,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做法一直没有突破.公证员对公证工作作为法律服务的角色的转换思考不够,对公证参与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存在"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模糊思想,在思想上就把公证从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中孤立出来.实际上,公证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地位取决于农村群众对公证的现实需求.对此,公证行业首先要做到自我认同,充分认识公证工作在预防化解农村和社会毛肚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首先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运用公证手段预防化解农村和社会矛盾的意识.
农村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充分运用
C912.82;D920.0;F592.7
2010-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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