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06.11.010
中国封建社会的证明制度(一)秦汉——公证文化的窒息与私证文化的起搏
@@ 一、国家公证向民间私证转变的历史契机
中国奴隶制社会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在宗法制官府这一特殊主体的直接控制下展开的.但是,这时的官府并不歧视工商,它对商品交流采取了法律保护的积极态度.正是在这种条件下,西周中后期以来形成了可观的契约制度.①鉴于其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②的土地王(国)所有制的根基,即萌生了中国古代公证的雏形.西周后期随着私田的出现,与国家公证伴生的,还有民间私证的初现.
中国封建社会、证明制度
D925.1;F329;K207
2006-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