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04.11.010
如果没有了公证……--公证的职权特性及其他
@@ 公证的职权即公证职责界定之内的法律支配力,或法律认可的责任能力范畴.它是公证的生命之所在、威望之所系、公信之所见.法定必须公证、公证的效力、公证的责任构筑了公证的权力体系,赋予了公证的司法职能,体现了公证制度的完整性与公力性.公证的职权特性即公证权力的规定性,它是公力证明效应的特殊社会表现力.
D9(法律)
2006-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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