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04.05.016
台湾地区居民与大陆地区居民结婚相关公证问题
@@ [案例]
台湾居民陈某在1996年11月19日在湖南某市与大陆居民何某登记结婚,并于同日在某市公证处办理了结婚公证书,并向海基会寄送了公证书副本.1997年1月,陈某持此公证书到台湾海基会进行公证书正副本比对,准备拿到比对证明后,到台湾户政机关办理与何某的结婚登记.
台湾地区、大陆地区
D9(法律)
2006-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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