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17-217X.2001.04.016
香港的『委托公证人』
@@ 在香港,公证没有统一的立法,没有专职从事公证业务的公证人.公证事务是由取得国际公证人或委托公证人资格的律师去做.香港的法律制度属于普通法系,发端于英格兰.普通法系的英国从未发展起公证人这一职业,仅有涉及国际贸易的文件才需要公证人的服务,所有其他种类的重要文件,如合同、土地转让等,则不需要公证人介入.
公证人
D926.6;D923.2;D916.6
2006-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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