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3150.2014.01.002
茶农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建议——基于对浙江7个重点产茶县(市)的调研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重要的农业经营主体
国内外相关实践表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倡导、支持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是国际农业发展中的普遍做法,各国政府一般都通过立法来保护和规范财政援助、税收优惠、低息或贴息优惠贷款等,为农民提供技术援助、教育培训等扶持举措,增强合作社的吸引力,拓宽合作社的生存空间.现阶段,我国政府也十分重视合作社的发展,陆续出台相关政策给以大力扶持,从而使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至2013年三季度末,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91.06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40.72%,出资总额1.69万亿元,增长66.09%.
茶农、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问题与建议、浙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持续增收、建立和发展、政府、增长、优惠贷款、相关政策、税收优惠、生存空间、农业发展、经营主体、结构调整、教育培训
F32;F3
浙江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调研课题2013-4资助,特此感谢
2014-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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