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77/j.cnki.jcwu.2022.01.006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部门定位
法律部门定位研究的是法律的部门法归属问题,这对于法律的实施而言至关重要.由于《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文本上没有规定一项主观公权利,没有明确法律实施的专责主管部门,以及没有界定"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范围,这导致对其进行法律部门定位存在困难.但是通过分析《家庭教育促进法》与教育法、婚姻家庭法和社会法的关系发现,从社会法的部门法定位对其进行认识将有助于其实施.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应完善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的配套制度,回应《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范缺失问题,突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精准帮扶和家庭教育社会治理.
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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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8(中国法律)
2022-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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