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77/j.cnki.jcwu.2021.06.001
我国农村妇女地权的百年变迁
对近百年中国妇女地权(这里所说的地权不仅有耕地权,还有宅基地权)的历史变迁进行探讨,可将其百年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土地革命时期妇女地权(仅限于耕地权)的提出与推进,中国共产党是妇女地权的倡导者与组织者,农村根据地与解放区是妇女地权的实践场域.第二个阶段是集体经济建立时期,随着人地分离,妇女耕地权议题告一段落,转向男女劳动的同工同酬.宅基地分配成为集体经济分配的内容之一,采取社员讨论表决的方式,导致男娶女嫁的乡村组织结构固化,为后来剥夺妇女地权埋下了隐患.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土地承包时期,随着土地回归家庭承包使用,资源分配权交由村民多数决定,农村妇女与传统性别力量的博弈与冲突持续不断,成为近四十年乡村社会的尖锐矛盾.为了打开这一死结,性别研究专家、基层民众以及地方官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
土地权;妇女地权;父权制;性别博弈;文化改造;制度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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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3.68(社会学)
2021-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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