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77/j.cnki.jcwu.2020.03.003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践思考和完善建议
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已初具框架,尤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可进行社会调查以后,该项制度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规范,对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而言不可或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有助于找准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确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进而帮助确定对其采取何种刑罚措施,有利于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并做好相关犯罪的预防.但是,该项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如原则性过强、操作性较差等,而且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调查的法律性质存疑,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属性、适用方法等均不明确,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基于此,对该项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改革完善
32
D923.8(中国法律)
202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