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77/j.cnki.jcwu.2019.01.005
我国生育政策之社会性别分析
我国生育政策在新时期做出的重大调整,体现了政策法律的人文关怀.然而生育政策在制定实施过程中忽视了性别因素,"性别中立"的法律以及保护女性的政策法律,起到的作用却是消极的,没有顾及女性在参与社会活动中的利益诉求,加剧了女性的不利地位,背离了生育政策的价值追求.国家和政府应落实人权保护承诺,加大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在生育政策和制度的设计制定上,充分考虑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影响,确保女性不因为生育而丧失社会参与的权利.
生育政策、价值追求、女性权益、社会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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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1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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