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77/j.cnki.jcwu.2016.03.002
离婚家庭儿童权益法律保障司法调查分析——以吉林省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地区离婚案件为例
调查选取吉林省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三个地区离婚家庭儿童作为调查对象,同时还涵盖吉林省三个不同经济发达程度地区农村儿童父母子女关系状况及受教育状况,作为对未成年儿童权益调查内容的充实.集中反映了受访地区离婚家庭儿童在年龄结构、受抚养权益、受探望权益保护的现状.结果显示离婚家庭儿童权益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已经逐步开始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将子女的意志纳入考量范围.因此,在当前我国法律制度条件下,从填补立法空白以及法律规范的衔接方面提出法律对策与建议,从而对儿童家庭权益的保障有所助益,不仅能充分节约立法、司法资源,也能开辟儿童家庭权益保障最便捷的途径.
离婚家庭、儿童权益、抚养权、探望权、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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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14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情况实证调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CLS[2014]D045;亦为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吉林省离婚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司法保障实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课题吉教文合字[2014]第B011
2016-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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