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98.2012.03.003
论婚姻家庭之法理要义——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文章从婚姻家庭的文化、内涵、功能和利益四个层面进行了法理的阐释和梳理,进而从宏观层面把握作为社会结构细胞的婚姻家庭的实质,并以此作为理论依据和立论基础反思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而对其法律解释立场、观点和价值取向提出了批判.
婚姻家庭、文化、内涵、功能、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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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40(妇女运动与组织)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0YJA820011
2013-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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