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婚姻财产关系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由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引起的社会反响谈起
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应当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本文作者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施行后的社会反响为背景,就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目标、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的特性,以及此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并对上述司法解释第五条提出了商榷性的意见.
价值取向、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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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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