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98.2011.01.022
略论法学教育中性别平等意识的培养
我国法律笼统规定男女两性在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然而这样的法律规定并未完全实现男女平等的立法目的,男女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领域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平等.教师在教授学生法学理论与法律制度的同时,应注意将性别平等的意识纳入法学教育过程中,为学生讲解分析法律制度的同时引领学生观察和思考法律制度的实施后果,引导学生发掘并反思法律制度在中性化规定背后隐藏的性别不平等.
法学教育、性别平等、性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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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3.68(社会学)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反歧视法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06SFB2012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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