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98.2010.06.008
略论契约婚姻视角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传统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在侵权责任基础上,只有完全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才能够适用,无法解决无过错离婚造成的损害问题。而在契约婚姻框架下,实行严格责任归责可以追究无过错方的违约责任,能够更好地保护因离婚受到损害的一方。
契约婚姻、离婚、损害赔偿
D923.9(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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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3698.2010.06.008
契约婚姻、离婚、损害赔偿
D923.9(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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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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