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98.2009.05.022
物业服务合同探微
物业服务既是专业性、技术性服务行为,又是处理业主事务行为.物业服务合同为要式合同.对物业服务合同的随意解除行为须适当限制.物业服务合同从性质上是一种商事委托,属于委托合同.对无书面物业服务合同时的物业服务,可确认为合同关系、侵权行为和无因管理等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
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合同、合同关系、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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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中国法律)
2010-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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