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性的客体到性的主体——以强奸法为例看妇女地位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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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3698.2008.03.004

从性的客体到性的主体——以强奸法为例看妇女地位的转变

引用
在人类历史相当长的时间内,人类的妇女被建构为性的客体和性的物,反映在法律上,就是传统强奸法否认妇女的犯罪主体资格.现代强奸法确立了妇女的犯罪主体地位,意味着妇女从物到人以及从性的客体到性的主体的转变.

性的客体、性的主体、物、人、强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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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2008-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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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3698

11-3809/B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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