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98.2008.02.021
宋代为人母的民事法律地位
由于父权、夫权的强化,封建礼教的束缚以及社会风气的日趋保守,宋代女性的财产权和人身权逐渐减少.而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孝母、尊母极为提倡,因此"为人母"的女性,尤其是寡母在家庭中地位较高,享有一定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为人母、财产权、人身权
20
D442.9(妇女运动与组织)
2008-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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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3698.2008.02.021
为人母、财产权、人身权
20
D442.9(妇女运动与组织)
2008-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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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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