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98.2007.01.018
清代甘肃列女群的类型分析
自宋以降,理学贞节观便被当权者奉为规范妇女行为的伦理准则.明清时期贞节观对于广大妇女的束缚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由于甘肃政府对理学贞节观的极力提倡和家庭的传统教育,深受影响的广大妇女有的对已死去的丈夫忠贞不贰、不愿改嫁,有的为保贞节而不得不选择死亡,有的未婚守贞,逐渐形成了节妇、烈妇和贞女三种类型.
理学贞节观、节妇、烈妇、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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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41.9(妇女运动与组织)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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