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98.2005.04.006
建立我国的亲权制度
我国现有的亲权制度的内容规定过于概括抽象,权利义务要求极不明确,欠缺可操作性,尚不足以涵盖亲权制度的全部内容,已远远不能适应调整日益复杂的亲子关系的要求.建立我国的亲权制度,应在名称上采纳亲权的概念,在体例上明确区分亲权与监护,充实亲权制度的内容,明确规范父母离婚后的亲权的归属及行使.
亲权制度、现状、问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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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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