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98.2002.04.006
关于监护制度的完善
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是婚姻家庭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婚姻家庭法部分中专章对监护制度作了规定.设未成年人的监护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二节.与<民法通则>中关于"监护"规定的比较,建议稿从监护的设置、监护人、监护人的欠格、监护监督人、监护人的职责和费用、监护权的中止与丧失、监护监督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以及对被监护的成年人的监护特点等各方面作了补充修改,初步形成了我国亲属监护制度的框架.
监护、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
14
D913(法学各部门)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