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838.2005.03.013
婚约"彩礼"返还之法理分析
彩礼作为婚约的伴生物已存在了几千年,我国婚姻法对婚约效力的忽略导致了彩礼法律属性的混乱.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彩礼返还的3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不一致现象,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因此,有必要对彩礼的法律属性做进一步分析,确定其赠予合同的性质.婚姻法应明确婚约无效的规定,为彩礼的有条件返还确立法律上的依据.
彩礼、婚约、法律属性、赠予合同
C913.1(社会学)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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