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0254-6450.2008.03.011
中国2006年碘盐监测
目的 了解全国生产和居民层次碘盐合格及食用情况.方法 监测方法参见卫生部2004年颁布的"全国碘盐监测方案"(修订).碘盐检测采用GB/T 13025.7-1999中直接滴定法;川盐或特殊盐种检测采用仲裁法定量测定.合格碘盐判定标准:35 mg/kg±15 mg /kg(20~50 mg/kg);非碘盐判定标准:<5 mg/kg.结果 全国生产层次碘盐的批质量合格率为98.3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批质量合格率均>90%.全国居民层次的碘盐覆盖率为96.87%,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3.75%.西藏、海南、新疆、广东省的居民碘盐覆盖率<90%.西藏、海南、新疆、广东、青海省的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90%.2006年有80个监测盲区县,有185个县非碘盐率>10%.在县级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指标上,全国距离"95%的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的目标还相差约10个百分点.结论 从全国水平看,生产层次碘盐合格率和居民层次碘盐覆盖率都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但在县级水平,有75个县碘盐覆盖率<70%.
碘盐、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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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8-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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