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001-9391.2013.01.007
中国煤工尘肺发病水平的估算
目的 利用我国报告煤工尘肺数据库数据和相关年鉴所提供的原煤年产量、产业工人数等数据,对我国煤工尘肺病的报告覆盖水平以及煤工尘肺发病水平进行估算和预测,为国家制定相关的预防控制对策提供科学数据.方法 通过《中国煤炭工业统计年鉴》获得的煤炭工业100强企业(简称百强煤炭企业)的从业人数与其原煤年产量,计算各企业的年人均原煤产量.通过百强煤炭企业年人均原煤产量和百强煤炭企业以外的原煤年产量估算百强煤炭企业以外的企业从业人数.根据全国报告煤工尘肺的企业分布估算报告了煤工尘肺病例的企业从业人数,从而推算百强煤炭企业及非百强煤炭企业的报告覆盖率.通过报告覆盖率和全国报告煤工尘肺病例数估算煤工尘肺病例数及每百万吨原煤产量所致煤工尘肺病例数.结果 百强煤炭企业和非百强煤炭企业年平均报告覆盖率分别为55.34%和5.18%,估算百强煤炭企业和非百强煤炭企业煤工尘肺新发病例数年平均为3088人和98 205人.估算全国煤工尘肺平均年总新病例数为101 293人.百强煤炭企业和非百强煤炭企业每百万吨原煤产量致煤工尘肺病例数平均为2.05人/百万吨和73.41人/百万吨.职业病报告煤工尘肺病例数占估算病例数的6.7%(6796/101 293).结论 煤炭行业职业病防治水平整体急需提高,应加强对煤工尘肺估算结果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
尘肺、发病率、数据说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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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5.2;F426.21;F279.27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卫生部《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草案》制订项目
2013-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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