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001-9391.2011.12.020
一位基层职业卫生工作者对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的思考
人类自从有了生产活动,就有可能接触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性危害因素,就有可能导致职业病,相应的就需要用人单位、政府、社会、职业病防治工作者等多方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20世纪50年代开始立法,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至20世纪80至90年代,许多地方都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法可依.专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有两大类,一大类是提供职业卫生服务,另一大类是职业卫生监督.职业病发病情况逐步得到控制,但仍然不容乐观.笔者毕业于20世纪80年代,在大学时期所学教材为第1版《劳动卫生学》,现任职于县区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参加工作后亲身经历和见证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近30年的变化.对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一位基层工作者有一些观察与思考,特提出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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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5(劳动卫生)
2012-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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