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77/cma.j.issn.1674-1366.2015.04.006
玻璃纤维桩对不同程度牙体缺损抗折能力的影响
目的:研究玻璃纤维桩核冠和树脂核冠修复下颌第一前磨牙不同数量缺损壁后的抗折能力。方法根据不同的缺损壁数目及修复方法,随机分为6组。 A1组:一壁缺损+玻璃纤维桩核冠修复;A2组:一壁缺损+树脂核冠修复;B1组:二壁缺损+玻璃纤维桩核冠修复;B2组:二壁缺损+树脂核冠修复;C1组:三壁缺损+玻璃纤维桩核冠修复;C2组:三壁缺损+树脂核冠修复。使用力学实验机对各组离体牙进行加载直至破坏,记录最大负载值及破坏模式。结果采用两独立样本的t检验进行统计。结果一壁缺损时,纤维桩核冠修复组(A1组)与树脂核冠修复组(A2组)之间的最大负载力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A=1.830,PA=0.10)。二壁及三壁缺损时,玻璃纤维桩核冠修复组(B1组、C1组)分别与树脂核冠修复组(B2组、C2组)之间的最大负载力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B=4.741,PB=0.001;tC=3.491,PC=0.005)。不可修复性折裂主要发生在A1、A2、B2组。结论玻璃纤维桩核冠与树脂核冠修复一壁缺损牙体后抗折能力没有显著性差异,因此临床上对一壁缺损牙体可以只作树脂核冠进行修复。当牙体有二壁或者三壁缺损时,玻璃纤维桩核冠修复后牙体的抗折能力优于树脂核冠修复后牙体的抗折能力。
玻璃纤维桩、缺损壁数、抗折强度、折裂模式
R78;R31
广东省科技计划2010B031300020
2015-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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