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573.2016.13.015
员工非因公负伤导致瘫痪,单位可以“扫地出门”吗?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公司的车间工人.7个月前,我在休假期间遭遇车祸,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高位截瘫.日前,尚在休养的我,突然收到公司送来一纸书面通知,说由于我已经瘫痪在床,既无法继续在原岗位从事原有工作,也无法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较为轻松的工作,故决定自通知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后,解除与我尚有两年到期的劳动合同,并明确表示,从此彼此便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请问:我虽然属于非因公负伤,但鉴于我已经在公司工作6年之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不应该如此绝情地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我“扫地出门”,对吗?
因公负伤
2017-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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