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573.2016.10.016
派遣工“转制”要远离的几个雷区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企业的不断创新协调发展,以及派遣工改制工作进一步全面展开,很多派遣工变为了外包工、合同工。本文将列举派遣工改制中出现的种种误区予以解析。
转制、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用工总量、用工单位、协调发展、工作岗位、改制、外包工、替代性、临时性、合同工、辅助性、误区、企业、控制、解析、创新、充形
C93;G32
201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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