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573.2015.31.028
确因无力支付劳动报酬而逃匿,可以构成逃薪罪吗?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个人独资公司的负责人.由于经营不善,造成公司严重亏损,并欠下巨额债务,其中包括拖欠10余名员工的30余万元工资.员工举报后,虽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曾经责令我支付,但由于我实在无能为力,最终选择了逃匿.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亲友资助,我也只是偿还了部分工资.近日,我被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劳动报酬
F244;D920.4;F014.4
2015-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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