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573.2015.10.021
我国首例原告胜诉的就业性别歧视案
在我国,不少女性都曾在求职过程中遭遇过性别歧视。一项调查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有80.2%的女性认为,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拒不接收或不看女性简历”“不给女性笔试、面试机会”“不给女性复试机会”和“提高对女性的学历要求”等现象。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会选择忍气吞声,虽然也有极少数人提起诉讼,但往往由于取证困难,最后不了了之,比较理想的结局是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就业性别歧视
D922.5;F241.4;C923
2015-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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