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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打破终身制<br> 近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条例、工作日、人事、合格、工作岗位、终身制、通知、天书
D92;TP3
201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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