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573.2011.20.093
汽车超限公路运输与面临的处罚风险
《公路保护条例》于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在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工作中贯彻《公路保护条例》,使承运人了解超限运输,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具体规定,笔者现谈一下汽车超限公路运输的问题。
公路运输、超限运输、汽车、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处罚、保护条例、资格培训
U491(交通工程与公路运输技术管理)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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