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573.2010.23.006
心理契约论在教师职业倦怠中的应用
心理契约的内容是主观的,它反映了参与管理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双方对义务、责任和期待的主观理解,作为一种主观契约形式,其内容可能涉及正式书面合同所规定的那些契约条款,但更多的是非正式的、书面合同没有涉及的方面.心理契约理论对教师职业倦怠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在此主要用心理契约理论分析技师学院教师职业倦怠的成因及对策.
心理契约、教师、职业倦怠
F27;G65
2010-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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