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573.2010.01.039
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制定、修改规章制度
@@ Q:我毕业后进入一家外资企业,对工资还算满意,但公司苛刻的规章制度让我受不了,如规定”工作期间聊天扣50元”,”迟到一次罚100元”,”上厕所不能超过5分钟”等等.这些规定都是老板独自制定的,职工根本没有参与权和发言权.我经常是一个月被扣掉几百元的工资,每当找老板理论时,老板的回答都是:”公司是我的,我有权这样做,你可以走人.”请问,企业这样做对吗?
用人单位、外资企业、规章制度、公司、工资、发言权、参与权、板理论、职工、厕所、毕业
TP3;G47
201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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