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职工档案,单位应否赔偿?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9573.2009.16.018

丢失职工档案,单位应否赔偿?

引用
@@ 李先生原是北京某运输公司的正式职工,2007年8月被劳动教养,单位随之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2008年,李先生在办理求职证时,发现原来工作的单位并没有按规定把他的人事档案转移到他的户口所在地.李先生找到原来工作过的单位,被告知他的人事档案找不到了.由于没有人事档案,2008年10月30日,社保部门停止了李先生社会养老保险的补交手续.眼看自己马上就要就业无门、生活无望,李先生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种损失10万余元.

职工、人事档案、社会养老保险、运输公司、劳动教养、劳动关系、所在地、损失、生活、社保、赔偿、就业、户口、法院、被告、北京

F84;C97

2009-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职业

1009-9573

11-4601/D

2009,(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