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劳权解读(二)你有哪些辞职、跳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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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劳权解读(二)你有哪些辞职、跳槽权?

引用
@@ 员工辞职权利受法律保护 [重点法条]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D922.52;F272.92;F472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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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01/D

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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