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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劳务派遣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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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专家: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劳动法专家鲁志峰Q:2004年6月,我以临时工身份来到现在的厂里上班,厂里一直没和我签合同.2005年2月厂里让我签了一份<劳务规则>,内容是我作为丙方被甲方(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乙方(我们厂里)工作.到现在为止劳务公司以及厂里都没和我们直接签订合同,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这家劳务公司在什么地方,每月的工资要比厂里的合同工少好几百,加班工资也没有按1.5倍和2倍计算.请问厂里这样做合法吗?

劳务派遣、仲裁委员会、专家、签订合同、劳动争议、工资、仲裁员、签合同、临时工、劳动法、合同工、北京市、身份、加班、计算、规则

DF4;F24

200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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