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573.2002.07.021
公司可对不愿去新工作地点工作的员工除名吗
@@ 某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之初,由于规模不大,公司就设在了市中心一个面积不大的院落里.但是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的场地明显不足,特别是狭小的生产车间已无法满足大规模生产的需要,于是,总经理做出决定:在远郊县盖一个很大的厂房,把生产车间迁往那里.
工作地点、员工、生产车间、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规模、规模生产、总经理、市中心、面积、郊县、场地、厂房
TU9
200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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