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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9243.2018.10.034

浅议新形势下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引用
一、基本情况 安徽省淮河干流(含颍河阜阳闸、涡河西阳集以下河段)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涉及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水工程)管理单位等. 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安徽省淮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包括建设方案审查和施工方案审查. 建设方案审批权限见表1.

2018-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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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淮

1001-9243

34-1030/TV

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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