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43.2014.10.001
依法治水管水为治淮保驾护航
2014年10月20~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鲜明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180多项重大举措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共产党认认真真讲法治、扎扎实实抓法治的决心和魄力。<br> 立良法以行善治。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把水资源同粮食、石油一起作为国家的战略资源,提出了“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治水方针和政策,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发展。1988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规范水事活动的基本法。此后,相继出台了《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水事活动的法律、法规,我国水利事业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时期。2002年8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水进入了全面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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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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