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43.2006.04.017
浅谈如何避免和减少水利工程的合同纠纷
@@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机构,监理制度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日益显现它的巨大作用,并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近几年水利工程的投资规模和密度增大、技术要求复杂、影响因素多,发生了较多合同纠纷,主要包括违约、变更和索赔事件,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是涉及业主与承包商经济利益的关键,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和核心.因此,监理必须坚持公正的原则,以合同为基础,重视工程费用的监理,合理维护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利益,这不仅是实现工程各项目标的有力保证,也是监理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关键,是监理的核心工作.
水利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纠纷、承包商、双方的利益、影响因素、业主、项目质量、投资效益、投资规模、索赔事件、经济利益、监理工作、监理单位、技术要求、合法权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工程质量、工程投资
F4(工业经济)
2006-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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