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243.2003.07.013
对《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条合法性的探讨
@@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和依法治国的全面开展,国家在颁布实施<行政诉讼法>之后,又于1996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行政处罚法>.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它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主体混乱、越权处罚、滥施处罚、违反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尤其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第四十二条)的制定,对于解决多头罚款、重复罚款、以罚代管等现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合法权益、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过程、一事不再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执法主体、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行政机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法制建设、罚款、颁布、反程序、当事人、组织
D9(法律)
2005-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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